1、技术服务的目标:工程质量满足国家及地方关于人防工程的现行有关规范、标准规定,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,满足人防专业验收合格标准;力求节约工期,杜绝因违反规范标准或相关程序造成的返工等工期损失;合理节约建设费用。
2、技术服务的内容:
(1)对人防工程建设过程中,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,乙方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;当发现工程有不符合人防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时,及时书面报告甲方。
(2)在充分获取技术信息的基础上,对人防防护特性施工阶段,分专业、随部位进行人防技术交底。其中专业包括:建筑、结构、通风空调、给排水和电气(含弱电);部位包括:墙体和顶板部位、观感部位、人防主体备案部位、装饰装修部位、设备安装部位(防护设备安装)、竣工备案部位。
(3)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指导,在服务中力求预见性的发现问题,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方案建议和处理意见。
(4)对建设或监理单位组织部位或专业工程进行工程实体预验收(专业工程包括:建筑、结构、通风空调、给排水和电气(含弱电);部位包括:墙体和顶板部位、观感部位、人防主体备案部位、装饰装修部位、设备安装部位(防护设备安装)、竣工备案部位),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预验收意见并指导相关单位整改;参加相关主管部门的正式验收,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指导相关单位编制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。
(5)工程质保期内出现质量争议,需组织现场争议的解决,甲方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到场。
3、服务范围:以人防主管验收部门验收大纲为准,协助建设单位清晰指导各总包及分包顺利完成人防项目。清晰掌握市、区新实施、现实施政策及法律法规,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竣工备案等全部人防竣备手续。